在平面設計中,對二維空間進行合理的編排與組合,利用這類空間相互的疊加與切割,從而形成帶有立體效果的空間立體感。在實際的創作過程中,常見的表現方式有:
所謂重疊是指將兩個物象元素進行重疊,利用物象元素在空間上一前一后的擺放關系,以使整個平面產生深度感,從而在結構上給人帶來層次分明的視覺效果。通過將兩個平面空間進行重疊擺放,以構成帶有獨特視效的新空間。
在實際的創作過程中,將兩種類型不同的空間疊加在一起,借助疊加對象在視覺上的沖突,來增添整體空間的視覺表現力,還可以將多個空間進行重疊擺放,用空間彼此在視覺上的差異性,以打造出無序的混合空間,給受眾留下深刻的記憶。
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往往根據近大遠小的透視原理來對立體空間進行識別,而這里的近大遠小即平面創作里所指的大小空間。在空間的構成法則中,通過合理組合大小不同的空間,結合層層遞進的排列方式,從而使畫面帶給觀者以強烈的透視感。
在實際的創作過程中,我們還可以運用一些平面元素來構成具有立體感的透視空間,例如:將平面元素按照由小到大的面積進行排列,依據該排列趨勢為元素搭配上相應的色彩,結合這兩種手法,從而構成具有透視感的立體空間。
傾斜這一詞匯,簡單地說明了事物在相對平面的對比下,會出現一定的角度偏差,使其呈現出斜向視覺流程的特點,讓畫面具有鮮明的動感趨勢,有效地表現發展深度,給人們留下無限想象的空間。
在平面設計中,傾斜的空間形式主要是指某些事物呈現出的空間屬性具有斜向特征,而非處于水平或垂直狀態。傾斜的空間表現,意味著拋開了傳統視角的空間形式,而斜向視覺流程的運用,則能夠賦予設計作品動感強烈的空間深度,將設計主題深刻地凸顯出來。
通常情況下,傾斜空間的表現都是平面形式上斜向構成,但傾斜空間的視覺呈現同樣可以是指畫縱深方向的斜向表現,雖然這樣的斜向形式并非現實意義上的空間形態,但在平面設計中的運用卻具有要的傳達意義,能夠營造出層次感鮮明的畫面感,使設計作品產生動感強烈的空間深度。